男人用冰刀一次次掄下去時,心裡大概只有恨。恨的對立面是愛。他有多愛他的老婆,就有多恨眼前這個占他老婆便宜的男人。他殺了那個男人。這就是電影《白日焰火》最初的種子。電影當然不可能這樣直白地推進,那樣就像紀錄片了,電影也沒有呈現男人是如何行凶的,在這裡,多數鏡頭都是剋制的。
  為了躲避警察,男人偽裝成死者,也就是說,在這個世界上,他成了一個不存在的人。“他成了一個活死人。”電影里,他的妻子這樣告訴警察,“他寧願當活死人,我守著一個活死人。”每當夜幕降臨,男人潛入妻子的房間獲得短暫的溫存,這抹偷來的溫柔讓他一次又一次殺掉妻子身邊的愛慕者,用同樣的手法。結局是註定的,在一個寒冷的冬夜裡,他被髮現,逃跑,然後一顆子彈射中他,他倒在妻子的面前,他的妻子立功了。
  愛情是不是一個人的軟肋?有一種說法,衡量你是否真的愛一個人,是要看這份愛能不能激發出你的缺陷,比如嫉妒、憤怒以及奮不顧身的衝動。中文有一個詞很恰當,飛蛾撲火。東野圭吾最著名的一部偵探小說《嫌疑犯×的獻身》,講了一位聰明絕頂的男人為了幫助鄰居母女脫罪,通過一系列縝密的設計讓警察相信自己是真凶。很多人覺得這不是一部偵探小說,而更像愛情故事。警察最終會失誤,因為他們斷然想不到,一個人會把自己的命算計進去。這招太狠了,沒有對手。
  我的同事曾經寫過一篇報道,樺南殺人案。懷孕的妻子為了滿足丈夫從來沒搞過處女的願望,以行動不便為理由在街上誘騙模樣像大學生的女孩子。第一次沒成功,第二次,一個善良的女孩上鉤了。女孩送孕婦回家,並受邀進屋坐坐,在喝過一瓶被下過藥的酸奶後,丈夫強姦了她,然後勒死了她。文章中,令我印象最深的細節是,妻子認為,她的丈夫是世界上唯一愛著她的人,他的願望即她的整個世界,為了讓丈夫更愛她,她願意做任何事情。在被逮捕後,她供認不諱,將一切責任攬在自己身上。從始至終,她沒有表現出任何後悔,或者說,她覺得,她沒有任何其他路可以選。
  當我給一個朋友講起這個故事時,他的反應很大:“這太極端了,為了愛去乾任何事情?這絕對是病態的。”他表示不理解。《了不起的蓋茨比》開頭引述過蓋茨比爸爸的話,大意是,我們不要評判一個人,因為你不知道對方身上發生了什麼。蓋茨比不幸印證了這句話,他也為愛獻身了,因為深愛著黛西。
  其實,以上的故事都是一樣的:以愛之名,為愛獻身。對當事者來說,做這些事情是可以邏輯自洽的,什麼道德、社會規則,他人的生命已然微不足道。另一方面,這樣的行為不過是證明他們的愛是那麼易碎,像冬日里一曲憂傷的輓歌,卑微又無力。當一個人只有獻出最珍貴的生命才能讓另外一個人感受到“我是愛你的”,或者說,當一個人只有在看到對方把自己擺上祭台時才能認可“愛情”時,這份愛實則已經破碎了。世界上有萬千種證明愛的方式,你選不出任何一種,或者,什麼都做過了,還是徒勞,覆水難收,唯有孤註一擲,想想就是一種絕望到底的冰冷。
  《白日焰火》的結局很有意思,那個妻子最終被抓住了。廖凡扮演的主人公在樓頂放起煙花,慘淡的天空中灑下一團團的白光,閃在妻子臉上。她鑽進警車,笑了,又哭了。因為在某個時刻涌出對主人公的些許“愛意”——她告訴了他事情的真相——導致她被告發了。
  我這樣看白日里的那團焰火,它是平庸生活里所有不平常的瞬間,是一個聰明的人犯下的大錯誤,是一個謹慎的人不顧一切的犧牲,是每個看似不合常理的選擇。我們可以稱它為“愛情作祟”,也可以嘆口氣說,他們被愛騙了。可這就是生活,我們是我們,他們是他們。我常常覺得“理解”是個偽概念,沒人可以完全理解另外一個人,即便是親密無間的愛人。  (原標題:《白日焰火》的醉與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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